来源: 2022-08-24 16:11:24
本报讯(记者 陈珊)手机那头相谈甚欢的“男朋友”,线下约见后不断以各种理由“借钱”。8月24日,万柏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借谈恋爱诈骗钱财的案件,“渣男”侯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侯某退还被害人赃款20余万元。
2021年7月某一天,在太原工作的长治女孩晓红在微信交友群里认识了侯某,两人相谈甚欢互加好友。侯某声称自己离异,从事楼房外墙粉刷工程,取得晓红信任后,双方线下见面。面对打扮体面、言语得体的侯某,晓红芳心暗许,两人随即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交往期间,侯某相继以朋友儿子结婚借钱、给工人发工资、买房办贷款、朋友孩子生病做手术、替家人还债等理由,向晓红要钱、借钱。侯某巧舌如簧,晓红则被恋爱冲昏了头脑,对侯某的要求几乎是有求必应,甚至把信用卡交给侯某使用。短短几个月,晓红便通过网上平台贷款、信用卡套现、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方式,陆续转给侯某20余万元。
今年5月,一名自称侯某老婆的女子给晓红打来电话,晓红才得知侯某并未承包工程,自己上当受骗了。
法官提醒,借网恋诈骗具有高度迷惑性与严重危害性,网络交友一定要谨慎,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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