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太原博物馆“起飞”正当时

来源:太原晚报 2020-09-25 16:15:30


9月22日,在太原市政府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文物局解读了《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太原是全国第二个出台博物馆建设相关条例的城市。

条例如何出台

太原市文物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吴春明介绍,近年来,我市博物馆业快速发展,已初步形成以历史类博物馆为基础、专题性博物馆为特色,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类别多样化、主体多元化的博物馆体系。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备案博物馆35座,其中,国有博物馆20座,非国有博物馆15座,平均12.7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2015年,国务院出台《博物馆条例》后,广州在2017年出台了《广州市博物馆规定》,《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二家博物馆建设的相关条例,树起了博物馆建设领域的太原标杆。2019年初,太原市文物局着手立法准备工作。3月成立起草小组,形成了《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由市司法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后,前后七易其稿,形成了《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草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委常委会审查通过后,最终于2020年7月31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范哪些内容

《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五章共37条,其中第二章12条,阐述了鼓励和促进博物馆发展的具体办法:建立具有三晋文化、晋阳文化、晋商文化、工业文化、醋文化等地方文化特色的博物馆;鼓励利用古建筑、名人故居、工业遗产、红色遗址、近现代建筑等设立博物馆;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提出明确扶持政策,如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土地、税收、规费等优惠,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执行居民标准等。

第三章13条,规范了临时展览、藏品征集、基本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应发挥的作用;加强了博物馆藏品知识产权保护,突出数字化、智能化成果运用;对博物馆开展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与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进行明确规定。

解决什么问题

太原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刘玉伟表示,《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要义就是促进博物馆的发展,“多建小而精、小而美,看的见、听的懂、摸得着的博物馆。”探寻三晋文风文脉和晋阳肌理脉络,融入时代元素,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身边博物馆和百姓城市会客厅。

吴春明表示,我市现存35座博物馆,覆盖了9个县、区,国有博物馆主要集中在六城区,地域分布不够均衡,2019年全市博物馆举办展览118个,接待观众762万人次,举办社会教育活动1292场,但各馆之间的接待量与接待能力差距比较悬殊。《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中提到博物馆之间应当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可以缓解这样的局面,通过博物馆联盟等方式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博物馆之间的资源互通、信息流转,最大程度上盘活利用现有文物资源。

我市现有非国有博物馆15座,在数量占比上超过国内整体平均水平,内容上涵盖面食、砖雕、古灯、晋商等具有太原本土文化特色的主题。相对于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整体运营面临着更大的困难,需要帮扶。目前,晋祠博物馆对口帮扶太原市辖区范围内已备案的山西慧光古灯博物馆、山西晋韵砖雕艺术博物馆、山西面食文化博物馆等三座非国有博物馆。

依照《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我市文博系统将着力推动博物馆数量的提高和质量的提升;优化博物馆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鼓励和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开展多项特色教育活动。

本报记者陈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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